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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 活动的通知

时间:  来源: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点击: 

  各市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持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促进商文旅融合发展,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活动

  二、活动主题

  文商互促 徽动消费

  三、主要内容

  组织文艺院团、文化馆(站)、非遗传承人(团队)等深入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利用节假日等时机开展富有时代气息、接地气、受欢迎的文艺演出活动。可结合“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濒临失传剧种公益性演出等惠民演出活动统筹开展,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鼓励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与演出团体开展合作共建,鼓励文化文艺小分队下基层。倡导围绕中国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文化惠民和拉动消费的重要载体,做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精心部署,确保质量。

  (二)各市商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文旅部门沟通协调,确定并提供商文旅融合试点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名单,做好商业单位与演出团队间的衔接,指导商业单位做好演出期间场地、用电等各项保障,督促企业做好演出活动报批及现场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各市文旅部门要确定演出单位和演出剧(节)目,严把参演剧(节)目和参演人员的政治关、思想关、艺术质量关,确保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艺术表现精湛。要积极对接商务部门,制定演出方案和演出日程表,有序推进活动。

  (四)各市(单位)要高度重视演出安全相关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演出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预防突发事件,确保演出活动安全无事故。

  (五) 各市(单位)要做好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活动后期做好总结、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六)对于部分工作基础好、示范性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优秀演出团队及活动,各市(单位)要做好表彰,发挥先进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巩固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活动效果。

  各市2023年度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活动的演出方案、演出日程表(附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和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张大柱(省商务厅),联系电话0551-63540169;程博(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电话0551-63608679。

  

  附件:文艺演出进商业综合体(街区)活动日程表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ct.ah.gov.cn/zwxw/tzgg/8777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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