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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西藏自治区旅游资源普查线索的公告

时间:  来源: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作者:佚名 点击: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全面摸清旅游资源家底,现面向广大市民、游客和有关单位征集旅游资源线索。如果您发现以下类别的新旅游资源,可与我们联系,为西藏旅游资源普查贡献宝贵力量。

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0日—2024年6月30日征集范围西藏自治区全域,74个县(区、市)。

  征集内容

  旅游资源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为旅游产业发展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本次旅游资源普查线索征集对象为西藏自治区全域范围内,除A级旅游景区外的各类旅游资源,包括以下八大类:

  (一)地文景观。自然营力作用于地表形成的各种现象与事物,如山岳、台地、沟谷、滩地、岩壁、洞穴、钙华与泉华、奇特与象形山石等。

  

  (二)水域景观。不同类型水体景观,如游憩河段、河曲与河湾、古河道段落、瀑布、温泉、湖沼、冰雪地等。

  

  (三)生物景观。以生物群体构成的景观和具有珍稀品种、奇异形态个体,如林地、独树与丛树、草原(草地)、花卉地等。

  

  (四)天象与气候景观。不同天气和气候条件与地貌环境特征相结合,形成的不同自然景观,如太空景象观赏地、云雾多发区、物候景象等。

  

  (五)建筑与设施。可融入旅游功能的建筑物和场所。如高原康体游乐休闲度假地,景观农林畜牧场所,特色街区、村镇、村寨等。

  

  (六)历史遗迹。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中各类社会活动所遗留下来的活动痕迹和遗物,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古人类活动遗迹、古建筑遗迹、古交通遗迹,传统演艺、传统体育赛事、传统技艺等。

  

  (七)旅游购品。具地方特色和跨区域声望的农牧产品、工业产品、手工艺品,如地方特色服饰、绣织品等。

  

  (八)人文活动。丰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见证我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类人文活动,如与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十八军、民主改革等有关的具重要历史文化资源点,及当地特色民俗活动、现代节庆与民族演艺等。

  

  提交方式

  旅游资源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同时请提供准确的资源点位置信息。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线索,并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核查时予以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3号

  联系电话:0891-6530001

  电子邮箱:xzlyzypc@163.com

  


原文链接:http://lyfzt.xizang.gov.cn/zwgk_69/tzgg/202310/t20231011_380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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