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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来源: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佚名 点击:
根据本市文物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上海市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关于委员的任职标准及条件,我局拟对上海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拟增补人员系经有关机构推荐,并由我局组织专家审核后产生,拟调整出的人员系由我局对原有专家委员会委员信息进行复核后拟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拟担任上海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和信函等形式向上海市文物局反映(信函以送达日期为准)。
电话:021-23118322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受理人:上海市文物局博物馆和社会文物管理处
邮编:200003
附件:上海市文物鉴定委员会拟任委员名单
上海市文物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