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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点击: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2025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共81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507名省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纳入评估。
经传承人自查自评,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省有关单位初评,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审核评估等程序,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建议为:优秀16人、合格65人;省本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为:优秀53人、合格451人、丧失传承能力3人。
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快递邮件日期或电子邮件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wl_gdwltfyc@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doc
2.广东省省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0月11日